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条约
基金管制东谈主:易方达基金管制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东谈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制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正当成立并灵验 存续的
有限职责公司,按照联系法律法则的规矩具备担任基金管制东谈主的阅历 和能力,
拟召募刊行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
鉴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正当成立并 灵验存续
的证券公司,按照联系法律法则的规矩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东谈主的阅历和能力;
鉴于易方达基金管制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
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东谈主;
为明确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
托管东谈主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条约;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条约的整个术语与《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界说的相应 术语具有
疏导的含义。若有顽抗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件解释。
一、基金托管条约当事东谈主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
称呼:易方达基金管制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谈 188 号 6 层
法定代表东谈主:吴欣荣
建立日历:2001 年 4 月 17 日
批准建立机关及批准建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制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14 号
组织方式:有限职责公司
注册老本:13,244.2 万元东谈主民币
存续期限:捏续野心
经营电话:4008818088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
称呼: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摆脱生意进修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19 楼
法定代表东谈主:朱健
成立时刻:1999 年 8 月 18 日
批准建立机关及批准建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77 号
组织方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老本:东谈主民币 17,629,708,696 元整
存续时期:捏续野心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11 号
经营东谈主:丛艳
经营电话:021-38677336
二、基金托管条约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 协 议 依 据 《 中 华 东谈主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法》 ( 以 下简 称“《基金
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制办法》(以下简 称 “《销
售办法》”)、《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制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败露内容与方式准则第 7 号〈托管条约的内容与
方式〉》、《公开召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败露管制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召募敞开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制规矩》(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制规矩》”)、《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偏执他经营规矩刚烈。
本条约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之间在基金财产的 守护、投
资运作、净值野心、收益分派、信息败露及相互监督等经营事宜中的 权益、义
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遵守对等自觉、敦朴信用、充分保护投 资者正当
利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条约。
除非本条约另有商定,本条约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 合同》的
释义部分具有疏导含义。
三、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管制东谈主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投资步履应用监督权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主义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 证)、除
主义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之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科创板 偏执他依
法刊行上市的股票、存托笔据)、债券、债券回购、财富赈济证券、银 行入款、
同行存单、货币市集用具、金融孳生用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
权等)以及法律法则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用具。
如法律法则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履行适
当要领后,本基金不错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则的规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融资业务。
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则的规矩及《基金合同》的商定,本基金的投资财富成就比
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主义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财富不低于非现款 基金财富
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财富净值的 90%,因法律法则的规矩而受限定的情形除外。
(2)根据法律法则的规矩及《基金合同》的商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守以
下投资限定:
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财富净值的 90%;
金财富净值的 10%;
该财富赈济证券规模的 10%;
券,不得向上其各类财富赈济证券测度规模的 10%;
基金捏有财富赈济证券时期,要是其信用品级下跌、不再合适投资标 准,应在
评级诠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给以一起卖出;
产,本基金所陈述的股票数目不向上拟刊行股票公司本次刊行股票的总量;
捏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向上基金财富净值的 10%;在职何往畴昔
日终,捏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
过基金财富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财富赈济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财富(不含质押式回 购)等;
在职何往畴昔日终,捏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向上基金捏有 的股票总
市值的 20%;捏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测度(轧差计
算)应当合适基金合同对于股票投资比例的经营商定;在职何往畴昔内来往
(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向上上一往畴昔基金 财富净值
的 20%;每个往畴昔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来往保证金
后,应当保捏不低于来往保证金一倍的现款;
本基金捏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向上基金财富净值的 15%;本基金
在职何往畴昔日终,捏有的卖放洋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向上基金捏有 的债券总
市值的 30%;本基金在职何往畴昔内来往(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向上上一往畴昔基金财富净值的 30%;本基金所捏有的债券(不含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放洋债期货合约价值,测度
(轧差野心)应当合适基金合同对于债券投资比例的经营商定;
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益金总数不得向上基金财富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
期权的,应捏有足额主义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捏有合约行 权所需的
全额现款或来往所国法认同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款等价物;未平 仓的期权
合约面值不得向上基金财富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
乘数野心;
内日均基金财富净值不得低于 2 亿元;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财富不得超
过基金财富净值的 30%,其中出借期限在 10 个往畴昔以上的出借证券归为流动
性受限财富;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向上基金捏有 该证券总
量的 3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向上 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
权平均野心;
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向上基金财富净值的 95%;
的 15%;因证券市集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制东谈主之
外的身分甚而基金不合适该比例限定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
财富的投资;
手开展逆回购来往的,可接受质押品的天禀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商定 的投资范
围保捏一致;
内上市来往的股票合并野心;
除上述 6)、7)、11)、13)、14)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集波动、证
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规模变动、主义指数成份股转机、流动性限定或 成份股市
场价钱变化等基金管制东谈主之外的身分甚而基金投资比例不合适上述规 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 10 个往畴昔内进行转机,但中国证监会规矩的罕见情
形除外。因证券/期货市集波动、证券刊行东谈主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制东谈主
之外的身分甚而基金投资不合适第 11)项规矩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新增出借业
务。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另有规矩的,届时按最新规矩实际。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自基金合同顺利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经营商定。在上述时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 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商定。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查验自基金合 同顺利之
日起启动。
基金托管东谈主依照上述规矩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限定及转机期限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谢却步履进行监督。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背规矩向他东谈主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穷职责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出资;
(5)从事内幕来往、独揽证券来往价钱偏执他不高洁的证券来往行为;
(6)法律、行政法则和中国证监会规矩谢却的其他行为。
根据法律法则经营基金从事的关联来往的规矩,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 金托管东谈主
应事前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推动或与本机构有其他紧要利 害关系的
公司名单偏执更新,并以两边商定的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 易名单的
信得过性、完好性、全面性,并负责实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管制东谈主参与银行间债券市集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东谈主依据经营法律、法则规矩和《基金合同》商定对基金 管制东谈主参
与银行间市集来昔时濒临的来往敌手资信风险进行监督。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合适法律、 法则及行
业模范的、经安适遴聘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市集来往敌手的名单 。基金托
管东谈主在收到名单后【2】个服务日内电话或回函证据收到该名单。基金管制东谈主应
严格按照来往敌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集遴聘来往敌手。基金 托管东谈主监
督基金管制东谈主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集来往敌手名单进行来往。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按期(每半年)和不按期对银行间市集现券及回 购来往对
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收到名单后【2】个服务日内电话或书面回函
证据,新名单自基金托管东谈主证据当日顺利。新名单顺利前已与本次剔 除的来往
敌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来往,仍应按照条约进行结算。
基金管制东谈主参与银行间市集来昔时,应按银行间债券市集的来往 国法进行
来往,并有职责限定来往敌手的资信风险,由于来往敌手资信风险引起的亏损,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负责向联系职责东谈主追偿。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由此形成 的任何法
律职责及亏损。
如基金托管东谈主过后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莫得按照事前商定的来往敌手 进行来往
时,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提醒基金管制东谈主,但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由此造 成的任何
损结怨职责。
基金管制东谈主遴聘入款银行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按期入款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根据法律、法则的规矩 及基金合
同的商定遴聘入款银行。
本基金投资银行入款应合适如下规矩:
(1)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与入款银行建立按期对账机制,确保基
金银行入款业务账目及核算的信得过、准确。
(2)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入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
核联系条约、账户贵寓、投资指示、入款证实书等经营文献,切实履 行托管职
责。
(3)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开展基金入款业务时,应严格顺从《基金
法》、《运作办法》等经营法律、法则,以及国度经营账户管制、利 率管制、
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矩。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在遴聘入款银行时有违背经营法律法 规的规矩
及基金合同的商定的步履,应实时以书面方式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在 10 个服务日内
改进。基金管制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奉告的违法事项未能在 10 个服务日内改进的,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诠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有紧要违 规步履,
应立即诠释中国证监会,同期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在 10 个服务日内改进或断绝结算。
理东谈主投资畅达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管制东谈主投资畅达受限证券,应顺从《对于基金投资非公设备行股
票等畅达受限证券经营问题的奉告》等经营法律法则规矩。
(2)畅达受限证券与上文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财富并不透顶一致,包括由
《上市公司证券刊行注册管制办法》表率的非公设备行股票、公设备 行股票网
下配售部分等在刊行时明确一按期限锁按期的可来往证券,不包括由 于发布重
大音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刊行未上市证券、回购来往 中的质押
券等畅达受限证券。
(3)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保证本基金投资的畅达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
并确保基金托管东谈主大略平素查询。因基金管制东谈主原因产生的畅达受限 证券登记
存管问题,形成基金托管东谈主无法安全守护本基金财富的职责与亏损, 及基金财
产的亏损,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承担。
(4)在初度投资畅达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制定联系投资决策流
程、风险限定轨制、流动性风险限定预案等国法轨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 当根据基
金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畅达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限定制 度中明确
具体比例,幸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国法轨制须经基金管制东谈主 董事会批
准。上述国法轨制经董事分解过之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将上述国法制 度以及董
事会批准上述国法轨制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东谈主。
(5)在投资畅达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制东谈主应至少提前一个往畴昔向基金
托管东谈主提供经营畅达受限证券的联系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献
(如有):拟刊行数目、订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评释文献复印件 、基金管
理东谈主与承销商签订的销售条约复印件、缴款奉告书、基金拟认购的数目 、价钱、
总成本、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刻文献等。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保证 上述信息
的信得过、完好。
(6)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未按照本条约的商定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报送联所有据或者
报送了不实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东谈主弗成履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的,基 金管制东谈主
应照章承担相应法律效率。除基金托管东谈主未能依据法律法则、基金合 同及本协
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畅达受限证券产生的亏损,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本 条约履行
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亏损。
(7)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经营规矩有权对基金管制东谈主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8)联系法律法则对基金投资畅达受限证券有新规矩的,从其规矩。
基金管制东谈主产物禁投池进行监督。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基金禁投池清单。基金托管东谈主 在收到名
单后 2 个服务日内电话或回函证据收到该名单。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按期和不按期
对基金禁投池清单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收到清单后 2 个服务日内电话或书
面回函证据,新清单自基金托管东谈主证据当日顺利。新清单顺利前基金 托管东谈主仍
按原禁投池清单进行监督。
基金管制东谈主越过名单范围进行投资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提醒基金 管制东谈主,
但基金托管东谈主不承担由此形成的任何损结怨职责。
基金管制东谈主运用基金财产参与出借业务,应当顺从审慎野心原则 ,配备技
术系统和专科东谈主员,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政策和风险管制轨制,完善业 务历程,
灵验真贵和限定风险,基金托管东谈主将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进行监督和复核。
(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经营法律、法则的规矩及基金合同的商定,对基
金财富净值野心、基金份额净值野心、应收资金到账、基金用度开支及收入确
认、基金收益分派、联系信息败露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管制东谈主应积极互助和协助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监督和核查,在规矩时
间内复兴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法
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诠释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积极互助提供联系
数据贵寓和轨制等。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示或骨子投资运 作违背法
律法则、《基金合同》和本托管条约的规矩,应实时以电话提醒或书 面领导等
方式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限期改进。基金管制东谈主应积极互助和协助基金托 管东谈主的监
督和核查。基金管制东谈主收到书面奉告后应鄙人一服务日实时查对并以 书面方式
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东谈主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 违法原因
及改进期限,并保证在规按期限内实时改正。在上述规按期限内,基 金托管东谈主
有权随时对奉告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制东谈主改正。基金管制东谈主对 基金托管
东谈主奉告的违法事项未能在限期内改进的,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诠释中国证监会。
若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依据来往要领依然顺利的指示违背 法律、行
政法则和其他经营规矩,或者违背《基金合同》商定的,应当立即通 知基金管
理东谈主,并诠释证监会。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有紧要违法步履,应实时诠释中国证 监会,同
时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限期改进,并有权将改进末端诠释中国证监会。基 金管制东谈主
无高洁事理,断绝、抑制对方根据本托管条约规矩应用监督权,或采 取拖延、
诈骗等妙技妨碍对方进行灵验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东谈主建议警 告仍不改
正的,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诠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制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的业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偏执他经营法则、《基金合同》和本条约规矩, 基金管制
东谈主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
管东谈主是否安全守护基金财产,是否开立基金财产的托管账户、证券账 户、债券
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协助提供开立股指期货业务联系账户 及来往编
码的基金托管东谈主联系信息,是否实时、准确复核基金管制东谈主野心的基 金财富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指示办理算帐交收,是否按 照法则规
定和《基金合同》规矩进行联系信息败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步履。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错按期(每半年)和不按期地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守护的 基金财富
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互助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核查步履,包括但不 限于:提
交联系贵寓以供基金管制东谈主核查托管财产的完好性和信得过性,在规矩 时刻内答
复并改正。
基金管制东谈主发现基金托管东谈主未对基金财富实行分账管制、私自挪 用基金资
产、未实际或无故蔓延实际基金管制东谈主资金划拨指示、流露基金投资 信息等违
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条约偏执他经营规矩的,应实时以 书面方式
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在限期内改进,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奉告后应鄙人一服务 日实时核
对并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制东谈主发出回函,说明违法原因及改进期限, 并保证在
规按期限内实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权随时对奉告事项进 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东谈主改正。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管制东谈主奉告的违法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
改进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诠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制东谈主按照法则要求 需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诠释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互助提供联所有据资 料和轨制
等。
基金管制东谈主发现基金托管东谈主有紧要违法步履,应立即诠释中国证 监会,同
时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在限期内改进。基金托管东谈主无高洁事理,断绝、阻 挠对方根
据本条约规矩应用监督权,或采选拖延、诈骗等妙技妨碍对方进行有 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制东谈主建议告诫仍不改正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诠释中国 证监会。
五、基金财产的守护
(一)基金财产守护的原则
用、贬责、分派基金的任何财富。
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求实行严格的分账管制,确保基金财产的 完好和独
立。
如基金托管东谈主无法从公开信息或基金管制东谈主提供的书面贵寓中获取到 账日历信
息的,应由基金管制东谈主负责与经营当事东谈主确定到账日历并奉告基金托 管东谈主,到
账日基金财富莫得到达基金银行入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奉告 基金管制
东谈主采选次第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形成亏损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负责向 经营当事
东谈主追偿基金的亏损。基金托管东谈主对此给以必要的互助与协助,但不承 担任何责
任。
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合同顺利时召募财富的考据
基金召募时期召募的资金应存于专诚账户。
基金召募期满或基金住手召募时,召募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召募金额
(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召募的股票市值)、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东谈主数合适《基 金法》、
《运作办法》等经营规矩后,属于基金财产的一起资金和股票应划入 基金银行
账户和证券账户,同期在规矩时刻内,基金管制东谈主遴聘合适《中华东谈主 民共和国
证券法》规矩的司帐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诠释。出具的验资 诠释由参
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司帐师署名方为灵验。
若基金召募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备案的条件,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按规矩办
理联系资金和证券退还等事宜,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给予充分协助。
(三)基金的银行入款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规矩计息,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正当合规的指示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 银行预留
印鉴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制作、守护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进出行为, 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 基金的银
行入款账户进行。
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口头开立其他任何银行存 款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入款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之外的行为。
资金支付,并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简称“网银”)办理托管财富的资金 结算汇划
业务。
其他规矩。
(四)基金的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基金托管东谈主为本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欣喜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
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欢跃私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 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之外的行为。
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对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进行证券的 超卖或超
买。
基金托管东谈主以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口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 司开立结
算备付金账户即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证券来往资金的结算。基金托管 东谈主以本基
金的口头在基金托管东谈主处开立基金的证券来往资金结算的二级结算备付 金账户。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基金合同顺利后,基金托管东谈主负责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职责 公司及银
行间市集算帐所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基金的口头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 由基金托
管东谈主负责基金的债券及资金的算帐。基金管制东谈主代表基金签订寰宇银 行间债券
市集债券回购主条约。
(六)期货的联系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按照联系规矩开立期货账户,在中国金融期货交 易所获取
来往编码。期货账户称呼及来往编码对应称呼应按照经营规矩建立。 基金托管
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相互互助,并提供所需贵寓。
(七)基金投资银行入款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入款账户必须以基金口头开立,账户称呼为基金称呼(具体称呼 以骨子开
立为准),入款账户开户文献上加盖预留印鉴(须包括基金托管东谈主钤记)。
本基金投资银行入款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与入款银行签订具体存 款条约或
入款证据票据,明确入款的类型、期限、利率、金额、账号、对账方 式、支取
方式、入款到期指定收款账户等笃定。
为真贵罕见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按期入款条约中应当商定提前支 取条件。
(八)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制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条约刚烈日之后允许基金 从事其他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波及联系账户的开立、使用的,由基金管制东谈主 协助基金
托管东谈主根据经营法律、法则的规矩和《基金合同》的商定,开立经营 账户。该
账户按经营国法使用并管制。
法律法则等经营规矩春联系账户的开立和管制另有规矩的,从其规 定办理。
(九)基金财产投资的经营什物证券、银行入款按期存单等有价笔据的保
管
什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存放于基金托管东谈主或其他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 金托管东谈主
协商一致的第三方机构的守护库,守护笔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捏有。什物 证券的购
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指示办理。属于基金托管 东谈主骨子有
效限定下的什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东谈主守护时期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 的职责应
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承担。基金托管东谈主对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之外机构骨子灵验控 制的本基
金财富不承担守护职责。
银行入款按期存单等有价笔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负责守护。
(十)与基金财产经营的紧要合同的守护
由基金管制东谈主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经营的紧要合同的原件远隔 由基金托
管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守护,联系业务要领另有限定除外。除本条约另有 规矩外,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代基金签署与基金经营的紧要合同期应尽可能保证基金 一方捏有
二份及以上的原来,以便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至少各捏有一份原来 的原件,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合同签署后 15 个服务日内通过专东谈主投递、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
合同原件投递基金托管东谈主处。紧要合同的守护期限不低于法律法则规 定的最低
年限。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原来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 供合同复
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未经两边协商或未在合同商定范围内 ,合同原
件不得滚动。
因基金管制东谈主未按本条约商定实时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投递紧要合同原 件或传真
件导致的法律职责,基金托管东谈主不予承担。
六、指示的发送、证据和实际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对发送指示东谈主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预留印鉴和授权东谈主署名样本,事 先书面通
知(以下称“授权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发送指示的东谈主员名单,注明 相应的交
易权限,并规矩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指示时基金托管东谈主证据 有权发送
东谈主员身份的方法。基金管制东谈主应通过邮件或两边认同的其他方式向基 金托管东谈主
发出加盖公章的授权奉告扫描件。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在而后三个服务日内 将授权通
知的原来送交基金托管东谈主。托管东谈主收到的授权奉告原件与传真件或邮 件或两边
另行商定的其他方式发送的授权奉告不一致时,以两边协商证据顺利 的授权通
知文献为准;管制东谈主未能按商定寄回原件的,不影响托管东谈主的实际效 力,但管
理东谈主不因此免除寄送书面授权奉告的义务。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 对授权文
件负有守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东谈主及联系操作主谈主员之外的任何东谈主 流露。但
法律法则规矩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二)指示的内容
指示是基金管制东谈主在运用基金财富时,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的资金 划拨偏执
他款项收付的指示。指示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刻、到账时刻、金 额、账户
等实际支付所需内容,加盖预留印鉴。
解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职责公司经营规矩所作念的结算备付金 、保证金
及最低结算备付金的转机也视为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的灵验 指示,无
须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另行出具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给以实际, 但应实时
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
本基金银行账户发生的银行结算用度等银行用度,由基金托管东谈主 平直从银
行账户中扣划,无用基金管制东谈主出具指示,但应实时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
(三)指示的发送、证据和实际的时刻和要领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按照《基金法》偏执他经营法则、《基金合同》和 本条约的
规矩,在其正当的野心权限和来往权限内发送指示,被授权东谈主应按照 其授权权
限发送指示。指示由基金管制东谈主通过基金托管东谈主电子平台提交,若特 殊情况下
需“授权奉告”确定的被授权东谈主代表基金管制东谈主用邮件的方式向基金托管 东谈主发送。
发送后基金管制东谈主需实时通过电话或者两边商定一致的方式与基金托 管东谈主证据
指示内容。除需磋议资金在途时刻外,基金管制东谈主还需为基金托管东谈主留有 2 个
服务小时的复核和审批时刻。在每个往畴昔的 13:30 以后给与基金管制东谈主发出
的场内来往转账划款指示的,基金托管东谈主不保证当日完成划转历程,但应费力执
行;在每个往畴昔的 15:00 以后给与基金管制东谈主发出的其他划款指示的,基金
托管东谈主不保证当日完成划付历程,但应费力实际。基金管制东谈主指示传输不足时,
未能留出弥散的实际时刻,甚而指示未能实时实际的,基金托管东谈主不 承担由此
导致的亏损。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下达指示时,应确保基金银行 账户有足
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制东谈主在莫得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东谈主 发出的指
令,基金托管东谈主可不予实际,独立即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 承担因为
不实际该指示而形成亏损的职责。对于被授权东谈主发出的指示,基金管 理东谈主不得
否定其效力。基金托管东谈主依照“授权奉告”规矩的方法证据指示的灵验 后,方可
实际指示。指示实际收场后,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实时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
基金托管东谈主仅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授权文献对指示进行口头一致性 审查,及
时审慎考据经营内容及印鉴,复核无误后应在规按期限内实时实际,不 得延误。
如有疑问必须实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
(四)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诞妄指示的情形和处理要领
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诞妄指示的情形包括指示发送东谈主员无权或越过权 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诞妄,指示中紧要信息敷衍不清或不全等。基金托管东谈主 在履行监
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的指示诞妄时,有权断绝实际,期货配资公司并实时通 知基金管
理东谈主改正。
(五)基金托管东谈主依照法律、法则暂缓、断绝实际指示的情形和处理要领
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的指示违背《基金法》、《基金 合同》、
本条约或经营基金法律法则的经营规矩,应当暂缓或不予实际,并应 实时以书
面方式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改进,基金管制东谈主收到奉告后应实时查对,并 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回函证据,由此形成的亏损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承担。
(六)基金托管东谈主未按照基金管制东谈主指示实际的处理方法
对于基金管制东谈主的灵验指示和奉告,除非违背法律法则、基金合 同、托管
条约,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得无故断绝或拖延实际。基金托管东谈主由于自己原 因形成未
按照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的平素指示实际,给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形成亏损的 ,对由此
形成的平直经济亏损负抵偿职责。
(七)被授权东谈主员的更换
基金管制东谈主撤换被授权东谈主员或改变被授权东谈主员的权限,必须提前 至少三个
服务日,使用邮件方式或其他两边认同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加盖 公章的被
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包括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署名样本等),注明启 用日历,
同期电话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被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自基金托管东谈主收到邮件 或其他双
方认同的方式并电话证据后,方视为奉告投递。被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在 投递后 ,
自其上头注明的启用日历起启动顺利。如奉告投递的日历晚于奉告中 注明的启
用日历的,则被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自奉告投递时顺利。被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 顺利前,
基金托管东谈主仍应按原商定实际指示,基金管制东谈主不得否定其效力。基 金管制东谈主
在而后七个服务日内将被授权东谈主变更奉告的原来送交基金托管东谈主。基 金托管东谈主
收到的扫描件与原来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基金托管东谈主更动接受基金管制东谈主指示的东谈主员及经营方式,应至少提前 1 个
服务日以邮件或其他两边认同的方式发送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更 改接受基
金管制东谈主指示的东谈主员及经营方式自基金管制东谈主电话证据后顺利。
七、来往及算帐交收安排
(一)代理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野心计构和期货经纪机构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制定遴聘的模范和要领,并负责根据联系模范以及内 部管制
轨制对经营证券野心计构进行检会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 营机构,
并承担相应职责。基金管制东谈主和被遴聘的证券野心计构签订来往单位使 用条约,
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并在法定信息败露诠释中败露经营内容。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将基金来往单位、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 情况及
时以书面方式奉告基金托管东谈主。
基金管制东谈主负责遴聘代理本基金股指期货来往的期货经纪机构, 并与其签
订期货经纪合同。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和期货经纪机构可就本基 金参与期
货来往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条约。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则、《基金合 同》的相
关规矩实际,若无明确规矩的,可参照经营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 遴聘的规
则实际。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算帐交收安排
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经营法律法则及联系业务国法, 签订《证
券来往资金结算条约》,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在证 券来往资
金结算业务中的职责。
对基金管制东谈主的资金划拨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 按期限内
实际并在实际收场后回函证据,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整个场内、场酬酢易的资金汇划,一起 由基金托
管东谈主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算帐交割,由基金托管东谈主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及算帐代理银行办理。
要是因基金托管东谈主原因在算帐和交收中形成基金财产的亏损,应 由基金托
管东谈主负责抵偿基金的亏损;要是因为基金管制东谈主违背法律法则的规矩 进行证券
投资或违背两边签订的《证券来往资金结算条约》而形成基金投资清 算费力和
风险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发现后应立即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由基金管制东谈主负 责处置,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给予合理必要的互助,由此给基金形成的亏损由基金管制 东谈主承担。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要是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 现超买或
超卖神志,应立即提醒基金管制东谈主,由基金管制东谈主负责处置,由此给 基金形成
的亏损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承担。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发生超买步履,必须于 T+1 日上昼
【12】时之前备足头寸,用以完成算帐交收。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确保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实际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的指示时, 有弥散的
头寸进行交收。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东谈主有权断绝基金管制东谈主发送的 划款指示
但应实时奉告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发送划款指示时应充分磋议 基金托管
东谈主的划款处理时刻。如由于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 算帐款,
由此给基金形成的亏损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管制东谈主合适法 律法则、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条约的指示不得拖延或断绝实际。如由于基金托 管东谈主的故
意或紧要短处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算帐款,由此给基金形成的 平直亏损
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承担相应的职责。
(三)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来往记载的查对
对基金的来往记载,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按日进行查对。 每个服务
日对外败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本日整个骨子来往记载与基 金司帐账
簿上的来往记载透顶一致。要是来往记载与司帐账簿记载不一致,造 成基金会
计核算不完好或不信得过,由此导致的亏损由基金的司帐职责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联系各方逐日对账一次,确保联系各方账 账相符,
基金托管东谈主确保账实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每个往畴昔竣事后核 对基金证
券账目,确保两边账目相符;基金托管东谈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账实查对。
对什物券账目,联系各方按期进行账实查对。
两边可协商给与电子对账方式进行账目查对。
(四)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矩
定,在基金申购、赎回的时刻、局面、方式、要领、价钱、用度、收 款或付款
等各方面相互互助,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基金的申购、赎回工 作大略顺
利进行。
差额偏执他对价的算帐交收依据来往所联系业务国法、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职责公司联系业务国法、参与各方联系条约及招募说明书的经营规矩 办理。如
遇罕见情况,两边协商处理。要是登记结算机构联系的结算交收业务 国法发生
变更,则按最新国法办理。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也可经协商一致 后,在法
律法则规矩和《基金合同》商定的范围内,采选其他可行的交收方式。
(五)基金收益分派的算帐交收安排
依照《信息败露办法》的经营规矩在中国证监会规矩前言上公告。
管制东谈主应实时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送分发现款红利的划款指示,基金托管 东谈主依据划
款指示在指定划付日实时将资金划至基金管制东谈主指定账户。
时刻。
八、基金财富净值野心和司帐核算
(一)基金财富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野心与复核
基金财富净值是指基金财富总值减去基金欠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财富估值。但基金管制东谈主根据法 律法则或
基金合同的规矩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合适《基金合同》、《 中国证券
监督管制委员会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透露见》偏执他法律 、法则的
规矩。基金财富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制东谈主负责野心,基金托管 东谈主复核。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于每个估值日来往竣事后野心当日的基金财富净值,以 商定方式
发送给基金托管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净值野心末端复核后,将复核末端 响应给基
金管制东谈主,经基金托管东谈主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对基金份额净值予 以公布。
(二)基金财富的估值
基金管制东谈主及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商定进行估值。
(三)基金份额净值诞妄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制东谈主及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商定处理份额净 值诞妄。
(四)暂停估值的情形
时;
财富价值时;
格且给与估值时刻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
证据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暂停估值;
(五)基金司帐轨制
按国度经营部门制定的司帐轨制实际。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基金合同》顺利后,应按照两边约 定的兼并
记账方法和司帐处理原则,远隔独就地确立、登录和守护本基金的全 套账册,
对两边各自的账册按期进行查对,相互监督,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若两边
对司帐处理方法存在不合,应以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处理方法为准。
(七)司帐数据和财务方针的查对
两边应每个往畴昔查对账目,如发现两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 金管制东谈主
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必须实时查明原因并改进,确保查对一致。若当日查对 不符,暂
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的野心和公告的,以基金 管制东谈主的
账册为准。
(八)基金按期诠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每月远隔沉静编制。月 度报表的
编制,应于每月竣事后 5 个服务日内完成。按期诠释文献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季度竣事后 15 个服务日内完成。《基金合同》
顺利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紧要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在 三个服务
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矩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 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隔断运作的,基金管 理东谈主不再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制东谈主在上半年竣事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中期诠释
编制并公告;在每年竣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年度诠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制东谈主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以商定方式将经营报表提供基金 托管东谈主;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 2 个服务日内对经营基金财务诠释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
果响应给基金管制东谈主。对于季度诠释、中期诠释、年度诠释等按期报 告,基金
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上述监管部门规矩的时刻内完成编制、复核 及公告。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对经营基金财务诠释等信息复核过程中,发现两边的报 表存在不
符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转机,转机以 两边认同
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弗成于应当发布 公告之日
前就联系报抒发成一致,基金管制东谈主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 公告,基
金托管东谈主有权就联系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对财务报表、季度诠释、中期诠释或年度诠释中有 关基金财
务诠释等信息复核收场后,不错出具复核证据书(盖印)或以其他双 方商定的
方式证据,以备有权机构春联系文献审核查验。
九、基金收益分派
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按照《基金合同》的商定处理基金收益分派。
十、基金信息败露
(一)守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败露办法》、《流动 性风险管
理规矩》及中国证监会对于基金信息败露的经营规矩进行败露之外, 基金管制
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公开败露前的基金信息、从对方得回的业务信息及 其他不宜
公开败露的基金信息应予守密。法律、法则另有规矩的以及审计需要的除外。
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违背守密义务:
会等监管机构的号召决定所作念出的信息败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基金信息败露中的职责和信息败露要领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根据联系法律、法则、《基金合同》 的规矩各
自承担相应的信息败露职责。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在信息败露过 程中应以
保护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利益为宗旨,敦朴信用,严守奥妙。基金管制东谈主 和基金托
管东谈主负有积极互助、相互督促、相互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 和时限披
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败露的文献,包括《基金合同》规矩的按期诠释、临 时诠释、
基金净值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献,由基金管制 东谈主拟定并
公布。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按本条约第八条第(八)款的规矩春联系诠释进 行复核。
基金年度诠释中的财务司帐诠释经有合适《证券法》规矩的司帐师事 务所审计
后方可败露。
本基金的信息败露公告,必须通过证监会规矩前言发布。
(三)暂停或蔓延信息败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如暂停估值等情况时,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可暂 停或蔓延
败露联系基金信息败露:
时;
财富价值时;
格且给与估值时刻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紧要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
证据后,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当暂停估值;
(四)基金托管东谈主诠释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经营规矩出具基金托 管情况报
告。基金托管东谈主诠释说明该半年度/年度基金托管东谈主和基金管制东谈主履行《基金合
同》的情况,是基金中期诠释和年度诠释的构成部分。
十一、基金用度
基金用度按照《基金合同》的商定计提和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的守护
基金管制东谈主可寄予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和守护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 。基金份
额捏有东谈主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的称呼和捏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包括基金合同顺利日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 册、基金
合同隔断日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捏有 东谈主名册、
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每年终末一 个往畴昔
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负责编制和守护,并对基金 份额捏有
东谈主名册的信得过性、完好性和准确性负责。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根据基金托管东谈主的要求按期和不按期向基金托管东谈主 提供基金
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于《基金合同》顺利日及《基金合同》隔断日后 10 个工
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于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权益登记日后 5 个服务日内向基
金托管东谈主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
(三)基金管制东谈主于每年终末一个往畴昔后 10 个服务日内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
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
(四)除上述商定时刻外,要是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 金管制东谈主
筹商一致后,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向基金托管东谈主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 份额捏有
东谈主名册。
基金托管东谈主以电子版方式妥善守护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并按期 刻成光盘
备份,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则规矩的最低年限。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得将 所守护的
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顺从保 密义务。
若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由于自己原因无法妥善守护基金份额捏有 东谈主名册,
应按经营法则规矩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
十三、基金经营文献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保存基金财产管制业务行为的记载、账册、报表和 其他联系
贵寓,基金托管东谈主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行为的记载、账册、报表和其 他联系资
料。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按各自职责完好保存原始笔据、记账 笔据、基
金账册、司帐诠释、来往记载和紧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 规规矩的
最低年限。
基金管制东谈主签署紧要合同文本后,应实时将合同文本原来投递基 金托管东谈主
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经营的合同 、条约传
真给基金托管东谈主。
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 东谈主给与基
金的经营文献。
十四、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隔断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隔断:
(1)被照章取消基金管制阅历;
(2)被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解任;
(3)照章废除、被照章破除或被照章宣告收歇;
(4)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商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隔断:
(1)被照章取消基金托管阅历;
(2)被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解任;
(3)照章废除、被照章破除或被照章宣告收歇;
(4)法律法则及中国证监会规矩的和《基金合同》商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要领
(1)提名: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由基金托管东谈主或由单独或测度捏有 10 %以上
(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在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隔断后 6 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投入大会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所 捏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顺利;
(3)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管制东谈主;
(4)备案: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5)公告:基金管制东谈主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基金份
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顺利后按照《信息败露办法》的经营规矩在规矩前言公告;
(6)吩咐: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隔断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妥善守护基金管制业务
贵寓,实时向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持理基金管制业务的移 交手续,
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或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应实时给与。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应与 基金托管
东谈主查对基金财富总值;
(7)审计:基金管制东谈主职责隔断的,应当按照法律法则规矩遴聘司帐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末端给以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审计用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称呼变更:基金管制东谈主更换后,要是原任或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称呼中与原基金管制东谈主经营的称呼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由基金管制东谈主或由单独或测度捏有 10 %以上
(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在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隔断后 6 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东谈主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投入大会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所 捏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顺利;
(3)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基金托管东谈主;
(4)备案: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5)公告: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后,由基金管制东谈主在更换基金托管东谈主的基金份
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顺利后按照《信息败露办法》的经营规矩在规矩前言公告;
(6)吩咐: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隔断的,应当妥善守护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
务贵寓,实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 管东谈主或者
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实时给与。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与基金管制东谈主查对基 金财富总
值;
(7)审计: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隔断的,应当按照法律法则规矩遴聘司帐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末端给以公告,同期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审计用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1)提名:要是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同期更换,由单独或测度捏有基
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提名新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
管东谈主;
(2)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的更换远隔按上述要领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和新任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在更换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
托管东谈主的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决议顺利后按照《信息败露办法》的有 关规矩在
规矩前言上谄谀公告。
(三)新任基金管制东谈主或临时基金管制东谈主给与基金管制业务,或 新任基金
托管东谈主或临时基金托管东谈主给与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 理东谈主或原
基金托管东谈主应持续履行联系职责,并保证不作念出对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的 利益形成
毁伤的步履。原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在持续履行联系职责时期, 仍有权按
照本条约的规矩收取基金管制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对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更换条件和要领的约 定,但凡
平直援用法律法则或监管国法的部分,如法律法则或监管国法修改导 致联系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制东谈主与基金托管东谈主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 ,可平直
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转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大会审议。
十五、谢却步履
本条约项下的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谢却步履如下: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东谈主财产混同 于基金财
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不自制地对待其管制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 管东谈主不公
深谷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 之外的第
三东谈主牟取利益。
(四)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向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违法承诺收益 或者承担
亏损。
(五)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六)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对他东谈主泄漏基金野心过程中任何 尚未按法
律法则规矩的方式公开败露的信息。
(七)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冒昧包袱,不按照规矩履行职责。
(八)基金管制东谈主在莫得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投 资指示和
付款指示,或违法向基金托管东谈主发出指示;基金托管东谈主对基金管制东谈主 的平素有
效指示拖延或断绝实际。
(九)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行政上、财务上不沉静,其高 级管制东谈主
员和其他从业东谈主员相互兼职。
(十)基金托管东谈主暗里动用或贬责基金财富,根据基金管制东谈主的合 法指示、
基金合同或托管条约的规矩进行贬责的除外。
(十一)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背规矩向他东谈主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穷职责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出资;
(5)从事内幕来往、独揽证券来往价钱偏执他不高洁的证券来往行为;
(6)法律、行政法则和中国证监会规矩谢却的其他行为。
(十二)法律法则和基金合同谢却的其他步履,以及法律、行政 法则和中
国证监会规矩谢却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从事的其他步履。
法律法则或监管部门转机上述限定的,本基金投资按照转机后的规 定实际。
法律、法则和监管部门取消上述谢却性规矩的,本基金不受上述联系限定。
十六、基金托管条约的变更、隔断与基金财产的算帐
(一)基金托管条约的变更
本条约两边当事东谈主经协商一致,不错对条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 新条约,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矩有任何突破。
(二)基金托管条约的隔断
他事由形成其他基金托管东谈主给与基金财产;
他事由形成其他基金管制东谈主给与基金管制权;
的隔断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算帐
内成立算帐小组,基金管制东谈主组织基金财产算帐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算帐。
管东谈主、注册司帐师、讼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东谈主员构成。基金财产算帐小组
不错聘用必要的服务主谈主员。
理、估价、变现和分派。基金财产算帐小组不错照章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1)《基金合同》隔断情形出当前,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统一给与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证据;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算帐诠释;
(5)遴聘司帐师事务所对算帐诠释进行外部审计,遴聘讼师事务所对算帐
诠释出具法律想法书;
(6)将算帐诠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派。
而弗成实时变现的,算帐期限相应顺延。
算帐用度是指基金财产算帐小组在进行基金算帐过程中发生的整个合理费
用,算帐用度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依据基金财产算帐的分派决策,将基金财产算帐后的一起剩余财富扣除基
金财产算帐用度、缴纳所欠税款并归还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捏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派。
算帐过程中的经营紧要事项须实时公告;基金财产算帐诠释经合适《证券
法》规矩的司帐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讼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想法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算帐公告于基金财产算帐诠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
服务日内由基金财产算帐小组进行公告。
基金财产算帐账册及经营文献由基金托管东谈主保存不低于法律法则规矩的最
低期限。
十七、毁约职责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履行本条约或履行本条约不合适 商定的,
应当承担毁约职责;
(二)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背《 基金法》
等法律法则的规矩或者本托管条约商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捏 有东谈主形成
毁伤的,应当远隔对各自的步履照章承担抵偿职责;因共同步履给基 金财产或
者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形成毁伤的,应当承担连带抵偿职责,对亏损的赔 偿,仅限
于平直亏损。然而发生下列情况,相应当事东谈主免责:
规矩行为或不行为而形成的亏损等;
等。
(三)当事东谈主毁约,给另一方当事东谈主形成亏损的,应就平直亏损进 行抵偿;
给基金财富形成亏损的,应就平直亏损进行抵偿,另一方当事东谈主有权 利及义务
代表基金向毁约方追偿。
(四)当事东谈主一方毁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实时采选必要 的次第,
费力真贵亏损的扩大。莫得采选适合次第甚而亏损进一步扩大的,不 得就扩大
的亏损要求抵偿。非毁约方因真贵亏损扩大而支拨的合理用度由毁约方承担。
(五)毁约步履虽已发生,但本托管条约大略持续履行的,在最 大限定地
保护基金份额捏有东谈主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当继 续履行本
条约;若基金管制东谈主或基金托管东谈主因履行本条约而被告状,另一方应 提供合理
的必要赈济。
(六)由于基金管制东谈主、基金托管东谈主不可限定的身分导致业务出 现差错,
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诚然依然采选必要、适合、合理的次第进行 查验,但
是未能发现诞妄的,由此形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东谈主亏损,基金管制东谈主和 基金托管
东谈主免除抵偿职责。然而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应积极采选必要的措 施消弱或
甩掉由此形成的影响。
(七)本条约所指亏损均为平直亏损。
十八、争议处置方式
两边当事东谈主欢跃,因本条约而产生的或与本条约经营的一切争议 ,应通过
友好协商或者调和处置。托管条约当事东谈主不肯通过协商、调和处置或 者协商、
调和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东谈主均应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 院仲裁,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届时灵验的仲裁国法进行仲裁,仲裁的场地为上 海市,仲
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春联系各方当事东谈主均具有敛迹力,除非仲裁裁 决另有决
定,仲裁用度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时期,两边当事东谈主应信守基金管制东谈主和基金托管东谈主职责 ,持续忠
实、勤勉、守法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条约规矩的义务,爱戴基金 份额捏有
东谈主的正当权益。
本条约受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很是行政区及台湾 地区)法
律统帅。
十九、基金托管条约的效力
(一)基金管制东谈主在向中国证监会肯求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基 金托管协
议草案,应经托管条约当事东谈主两边盖印以及两边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 表签章,
条约当事东谈主两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想法修改托管条约草案。托管条约 以报中国
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安适文本。
(二)基金托管条约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起顺利。基金托管条约的灵验期自其顺利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 算末端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条约自顺利之日起对托管条约当事东谈主具有同等的 法律敛迹
力。
(四)基金托管条约一式三份,除上报中国证监会一份外,基金 管制东谈主和
基金托管东谈主远隔捏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其他事项
本条约未尽事宜,当事东谈主依据基金合同、经营法律、法则等规矩协 商办理。
二十一、基金托管条约的签订
本托管条约两边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签章、签订地、签订日,见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易方达深证 50 来往型敞开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条约》的
署名盖印页。
《托管条约》当事东谈主盖印及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署名/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管制东谈主:易方达基金管制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署名/签章):
基金托管东谈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东谈主或授权代表(署名/签章):
签订场地:
签订日历: 年 月 日